「假如我們寫『傳令兵很和善的話,這並不一定是真的...,我們簡單的寫著『傳令兵遞給我們兩條毯子』』。----惡童日記
將每天的行為、思考、學習和收穫以文字紀錄下來,成為最私密的對話,是為日記。由於是自我的對談,沒有理由扭曲事實後再紀錄下來,所留下來的應該是自己當下最真實的一面。在正常的狀況下,日記是屬於個人最私密不過的心靈財產。
我如果寫說:「為了參加阿桂與敏嘉的婚禮,一早就打點出門回新竹啦,斷斷續續的塞車讓我拖到11:35才到達新竹,好在住得近,還有時間回去換一件像樣的衣服。山社前前後後加上眷屬,坐了四桌,最精采的還是那鍋特地為新郎準備的『十全大捕湯』啦!真不愧是豪氣干雲的山社夥伴,到最後還是一飲而盡,最熱鬧的當然也是山社這夥人馬啦。接下來,幾個人到友達的活動中心唱了一下午的KTV。還第一次唱了「心動」這首歌。」
這是我今天的日誌。但是好像沒有深度。
然而網誌在一開始就是所謂的開放式空間,將紀錄放在網路上的同時,就必須考慮有可能看到這些文字的認識的或不認識的人。對特定人、事、物的「情緒性敘述」就必須承擔相當的責任。也許可以這麼說:網誌多少有某種提升層次的效果,讓人在紀錄或敘述某個過程中,可以抽離不能或不想公開的事,去蕪存菁,留下一篇紀錄。
這需要時間的沉澱和反覆的思考,對訓練寫東西來說,是挺不錯的。但這好像不再是真實面對自己了。
如果我不將某一篇的遊記中的另一人,抽離了性別的角度,我會不會控制不了自己的文字或情感?唯有抽離了特定的因子,轉而紀錄一種單純的行旅,才有可能不慍不火的紀錄下來。
如果真實的面對自己,勢必要與心理最深處的想法對談,然後,在網路上公開!說實在的,我辦不到!
我喜歡寫網誌的壓力,感覺更要讓人慎思後才下筆,也不必不必侷限於當天發生的事件。但是想讓它真實,卻又不得不處處保留,難道說還是得回歸日記才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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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這是一種默契嗎?前十分鐘才跟同事聊起:部落格一堆人在瀏覽.用寫日記的心情將心理狀態攤在眾人面前.我實在沒辦法做到.結果一上網就看到這一篇.覺得很有趣.可是黑貓大叔啊:我個人認為:一篇文章如未加入情感層面.則流於空泛.難再引人閱讀.諸不知為何報紙會一直有文藝版.因為那才是讓人心變柔軟的部份."舉高高"很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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